11月18日,吉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下一步全省普查工作,对3个试点县涉及省直相关部门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省应急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吉林省目前普查工作总体进展,调度了省直9个部门省级层面普查工作开展情况、总体进度、存在困难和问题,研究了国家财政下拨吉林省3个试点县普查资金的管理、使用、分配办法,对下一步省直各部门普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要建立省普查办信息互通报送机制。各相关单位每2周要向省普查办报送普查进展情况,省普查办也要定期向省普查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普查办报送工作进展。二是要分头编制省级普查实施方案。要按照国家要求和吉林省明年开展普查实际需要,立即着手编制分部门的省级实施方案。12月底前交省普查办汇总。三是要积极争取普查资金,确保普查任务如期完成。自然资源、水利、住建、交通、生态环境、气象、地震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和普查任务,分部门申请和争取普查专项经费,全面推进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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