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重大危险源企业要增强做好此次检查督导的责任感紧迫感,站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扛起政治责任,确保重大危险源风险可控,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要善于查找发现重大危险源影响安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突出症结,对重大风险点实施精准化、差异化排查治理,下大力气解决突出问题;要真抓实干,担责落责,打通堵点,管好“关键少数”,切实巩固“消地协作”联合监管机制,真正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发现深层次、本质性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成立工作专班,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抓,强化指挥调度,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要明确分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市级交叉检查、省级抽查等方式,重点查短板和不放心的企业,查危化生产装置,查现场问题和隐患。要强化严惩重罚,加大问责力度,依法依规处罚违法问题,通报典型问题,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要落实整改措施,企业落实问题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市、县两级部门严格把关,认真审核问题隐患整改措施和期限,对重大事故隐患难以整改的,组织专家会诊,帮助企业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会议解读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一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并从检查督导范围和目标、工作组织、检查重点、时间安排等方面对专项检查督导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对集中治理工作作出部署。省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办公室成员,省应急厅危化一处和危化二处有关人员,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有关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市级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办公室成员、参加市级专项检查人员,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县(市、区)、开发区、化工园区应急管理部门(安监部门)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