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全省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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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及《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结合省安委办下发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全省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商贸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发展改革为主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和有力举措,结合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及时查找和消除商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提高我省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意识,杜绝商贸行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督导、指导各地区商务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

  (二)对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三)落实组织开展大检查工作交流和情况通报。

  三、工作举措

  按照全省大检查统一部署,分为4个时段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一)2017年8月,全面部署、广泛动员。督导各地区商务部门在地方主流媒体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让民众了解大检查工作。督导各地区商务部门推进属地商贸生产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二)2017年8-9月,督导各地区商务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积极宣传大检查行动、曝光违规商贸企业,促进下一步整改工作的落实。

  (三)2017年10月,及时总结各地区商务部门大检查工作成果,成功经验并报送省安委办集中发布,全面提高全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督导各级商务部门制定大检查宣传工作方案,确保大检查宣传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明确宣传要求,督导各地区商务部门根据大检查工作进度,每周在主流媒体不少于1篇新闻报道,内容涉及大检查工作阶段性成果,先进经验等内容。

  (三)督导各地区商务部门全面配合安委会督导组及各市(州)、各有关部门的宣传工作要求,及时报道和上报工作进展、工作成果。

  联系人:张国强

  联系电话:0431-85637933,1350448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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