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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9 14:4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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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珲春市金宝煤业有限公司宝山煤矿安全生产

珲春市金宝煤业有限公司宝山煤矿安全生产

行政处罚公开信息

案件名称

珲春市金宝煤业有限公司宝山煤矿采矿许可证已过期,未按照吉(煤二)煤安处〔2023014号现场处理决定书规定的整改时限完成办理违法违规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煤二)煤安罚〔2024001

处罚日期

202448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违法事实

采矿许可证已过期,未按照吉(煤二)煤安处〔2023014号现场处理决定书规定的整改时限完成办理。

处罚依据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

 

处罚结果

珲春市金宝煤业有限公司宝山煤矿作出: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行政处罚相对人

珲春市金宝煤业有限公司宝山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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