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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9 10:5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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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主岭市华升加油站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公开信息

 

对公主岭市华升加油站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公开信息

案件名称

公主岭市华升加油站液位报警系统未配有不间断电源等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吉)应急罚〔2022〕WH2C062号

处罚日期

2022年7月25日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违法事实

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1.液位报警系统未配有不间断电源;2.配电室未设置备用照明。

处罚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相对人

公主岭市华升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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