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吉林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将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指标考核体系,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实施方案》要求,整合乡镇(街道)原有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组建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以同级党政正职为总指挥。在乡镇(街道)党政工作机构限额内,整合资源和力量,采取独立设置或加挂牌子的方式,组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在村(社区)层面,村(社区)“两委”构建应急管理网格,与乡镇(街道)“多网合一”相结合,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至少有3名工作人员,每个村(社区)至少有2名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每个应急管理网格至少有1名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每名应急管理人员要做到“五知十会”,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要按照“十个一”的标准开展工作。
(《中国应急管理报》11月25日1版)
主办: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ICP备05001602号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727号 邮编:130021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431-12350 监督投诉电话:0431-85096328
网站标识码:2200000056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67号 访问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