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专家参与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日前,吉林省安委会出台《建立专家参与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决定将专家参与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企业用于聘请专家的经费可在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意见》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安全风险防范专家库,并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库分为安全风险防范类、应急救援与灾害评估类、综合类。其中,安全风险防范类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机械、交通、建筑、电力、特种设备、消防;应急救援与灾害评估类包括消防救援、森林草原、地质灾害、防汛抗旱、地震灾害、自然灾害。《意见》要求在开展专项整治、安全督查、暗查暗访等行动时,实行“领导+干部+专家”工作方式,深入重点行业和企业排查风险隐患,真正把矛盾问题找准,把风险隐患摸透。
《意见》明确,鼓励引导企业聘请专家参与安全管理,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企业,要把聘请专家参与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作为提高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对聘请专家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的企业,各地各有关部门可减少抽查次数,并制定相应的奖励扶持措施。企业对聘请的专家在自查中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和问题的,给予专家奖励。对不聘请专家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且安全生产水平低、风险隐患大的企业,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予以严惩。
(《中国应急管理报》3月13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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