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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 

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积极营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以“办事效率高、营商成本低、政务服务优、创业创新活力强”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应急管理领域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系列全会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2)》要求,充分发挥优化营商环境对高质量发展的牵引作用,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营商环境改革发展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强化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主动服务,以转变职能为核心,以行政许可及行政执法服务为重点环节,全力促进我省营商环境优化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政务服务水平,全面强化服务效能 

  1.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做到决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让市场主体第一时间了解最新政策、平等参与市场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各项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主动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提高群众、企业对该项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提高全民自救避险能力。 

  2.强化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完成高频事项的梳理规范工作,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审核、调整更新、复用维护等工作制度。以政务服务事项为主线,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数据供需对接。通过推行在线告知、电子材料申报、承诺证明和结果快递送达等措施,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 

  3.深化行政许可便利化服务。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审批事项网上咨询、网上解答、网上办理,审批结果免费送达,为企业提供全程“零跑动”“不间断”“无门槛”服务。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强化全流程线上审批和不见面审批,更好实现“网上办、一日办、免费办”建立“特事特办、急事快办”机制,对与疫情防控相关需实行紧急审批的事项,开辟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即来即办,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4.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网上办理水平。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依法依规梳理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事项清单、分阶段申报材料清单和受理审批标准,夯实全流程线上审批基础。通过推进工程项目审批标准化建设,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结合我省工程审批系统与相关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的大背景,强化全流程在线审批。 

  5.不断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名称、资质资格、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和执业人员、服务范围、投诉处理以及执业受到的奖惩等信息,形成中介服务竞争比选机制。常态化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明察暗访和执法检查力度,倒逼中介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为企业安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进一步加强监管,创造更加有序发展的公平环境 

  6.持续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学制定和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建立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积极配合各相关单位开展联合监管执法,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方式创新,健全数据归集与共享措施。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提升监管科学性、精准性,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有针对性依法加大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等力度,对重点领域和根据问题线索开展靶向监管,进一步提升日常涉企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比例。加强相关部门协作,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全链条监管,使监管对诚信经营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 

  7.大力推动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全面梳理部门权力清单,完善不予处罚事项、从轻处罚事项、减轻处罚事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在严厉打非治违、严查严处重大安全隐患的同时,实行包容审慎执法监管,落实《吉林省新兴产业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四新经济”实体,只要不碰触安全生产底线,科学设置观察期、给予过渡期、实行保护期,通过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方式,引导规范和督促其依法经营 

  8.进一步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分发挥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安全生产领域的积极作用,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不断提升“双公示”工作水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强化监管领域失信惩戒措施,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用修复机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实行信用等级差别化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行、有效性。 

  9.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内部审查程序、工作协调机制。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量,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力,坚决清理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有效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三)强化支撑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10.加强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和预警机制,在高温、汛期、大风、寒潮等特殊时段,及时向社会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范指南,指导企业做好领导带班值班、应急准备等工作,严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次生、衍生灾害,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和应急预演,强化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 

  11.深化学习培训提升应急队伍素质。利用各种形式、各类教育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中央、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理论水平。 

  12.支持企业参与国家、地方标准制定。申报地方标准为抓手,加强修订我省和行业技术标准,对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企业和单位给予大力扶持,助力吉林标准对接国家、国际标准,推动吉林应急标准迅猛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按照厅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做好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本部门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第一责任人”,按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共同整治的原则,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营商环境具体工作,并于6月20前将人员名单报机关党委。  

  (二)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落实我厅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为强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不断完善加强营商环境的方法和手段,深入监管服务企业,开展执法、监管情况问卷调查,不断推进执法检查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完善监督保障机制。通过信访、12350接报中心、机关纪委举报等渠道,积极受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与深入推进“基层建设年”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强化作风引领,全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06-24 14:3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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