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文通告 > 应急厅文件

2020年 第14号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7〕5号)、《吉林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吉煤安监管煤行管〔2017〕14号)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考核、网上公示,确认吉林江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源煤业)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江源煤业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年,2019年12月29日通化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源煤业下达产量考核指标,计划产量30万吨/年。依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23号),本次标准化考核定级按通化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江源煤业下达产量考核指标考核“三量”(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符合规定。

  请各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计划产量掌握其“三量”平衡管理情况,发现其“三量”可采期不符合规定或超能力生产,应及时通报属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予以撤销等级。

  特此公告。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4月30日

发布时间:2020-04-30 14:01:00 来源:
打印| 字号:[ ]|
 

主办: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ICP备05001602号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727号     邮编:130021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431-12350     监督投诉电话:0431-85096328    

网站标识码:2200000056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67号     访问量统计: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