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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应急政策法规〔2020〕15号

吉林省应急厅关于召开全省“放管服”改革

服务事项下放工作对接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处、基础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

  为了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省应急管理厅研究确定,拟下放“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政务服务事项8项。定于2020年1月17日13时30分召开工作对接视频会议,对权力下放后的承接工作进行培训、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危化处安全生产监察专员刘庆利讲解拟下放、拟保留政务服务事项相关对接工作内容;

  (二)基础处负责人崔振华讲解拟下放、拟保留政务服务事项相关对接工作内容。

  二、会议地点

  省主会场设在省厅A办公区B300会议室。各分会场设在市(州)应急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应急管理局视频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一)省主会场。

  1.省厅领导;

  2.危化处、基础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全体人员。

  (二)各地分会场。

  根据工作需要和参照省主会场确定参会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要严格按通知要求出席会议,不得缺席或随意替代。

  (二)会议期间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护会场秩序,不得迟到或提前退场。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

  (三)请各市(州)应急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本单位报名工作。各地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务必于1月16日(星期四)12时前传真至政策法规处

  (四)定于1月17日12时50分进行会议系统调试,请各地会务联络员和技术保障人员在会场视频画面内等候应答,予以配合。

  (五)参会人员着装不作统一规定,请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在省主会场参会人员凭加盖单位公章的会议报名回执进入会场。

  联系人:门洪涛 电话(传真):0431-85096393 手机:18604318377。

 

  附件:1.会议报名回执单

        2.分会场布置及相关要求

        3.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拟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4.吉林省应急管理厅下放后拟保留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月14日 

发布时间:2020-01-15 08:5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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