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监管瓦斯〔2018〕196号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召开突出危险性鉴定结论评审
暨项目验收工作会议的通知
长春市、辽源市、白山市、延边州安全监管局,长春市发展改革委,吉煤集团,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保障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发〔2016〕11号),由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确定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辽源矿业集团西安煤业公司六区、龙家堡煤矿、珲春矿业集团八连城煤矿、板石煤矿、通化矿业集团江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5处矿井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现鉴定工作已经完成,按照合同约定程序,聘请国内突出鉴定专家对鉴定结论进行评审及项目验收。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7月27日(星期五)至7月29日(星期日)。
二、会议地点
吉安宾馆三楼会议室(长春市人民大街与义和胡同交汇处西行500米,义和胡同130号)。
三、会议内容
(一)辽源矿业集团西安煤业公司六区、龙家堡煤矿、珲春矿业集团八连城煤矿、板石煤矿、通化矿业集团江源煤业公司5处矿井突出危险性鉴定结论的评审工作。
(二)辽源矿业集团西安煤业公司六区、龙家堡煤矿、珲春矿业集团八连城煤矿、板石煤矿、通化矿业集团江源煤业公司5处矿井突出危险性鉴定项目验收工作。
四、会议日程安排及参会人员
(一)7月27日(星期五),14:00~17:30
评审(验收)专家报到,召开专家组会议,成立评审专家组,确定组长,进一步明确评审工作方式方法、评审重点内容和相关要求。
(二)7月28日(星期六),8:30~9:30
召开评审工作会议,沈阳煤科院简要汇报鉴定工作开展情况,省安全监管局领导对评审及验收工作提出要求。
参加人员:专家组专家,有关市(州)、县(市、区)分管负责人,吉煤集团和有关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沈阳煤科院工作人员,邀请吉林煤监局有关人员参加。
(三)7月28日(星期六),9:40~12:00
评审辽源矿业集团西安煤业公司六区、龙家堡煤矿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
参加人员:专家组专家,沈阳煤科院工作人员,长春市、辽源市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长春市发展改革委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分管负责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吉煤集团、辽源矿业集团分管领导,西安煤业公司六区、龙家堡煤矿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邀请吉林煤监局有关人员参加。
(四)7月28日(星期六),14:00~18:00
评审珲春矿业集团八连城煤矿、板石煤矿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
参加人员:专家组专家,沈阳煤科院工作人员,延边州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珲春市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吉煤集团、珲春矿业集团分管领导,八连城煤矿、板石煤矿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邀请吉林煤监局有关人员参加。
(五)7月29日(星期日),8:30~10:30
评审通化矿业集团江源煤业公司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
参加人员:专家组专家,沈阳煤科院工作人员,白山市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江源区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分管领导,江源煤业公司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邀请吉林煤监局有关人员参加。
(六)7月29日(星期日),10:40~12:00
局科技规划处组织有关处室工作人员对辽源矿业集团西安煤业公司六区、龙家堡煤矿、珲春矿业集团八连城煤矿、板石煤矿、通化矿业集团江源煤业公司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项目验收。
参加人员:局规划科技处组织有关处室工作人员,局机关纪委,专家,沈阳煤科院工作人员。
五、会议要求
(一)各参会市(州)安全监管局要组织好本辖区参会人员按时参会,并按要求于7月26日前上报参会人员名单。
(二)参会人员要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严格遵守会议时间,认真进行评审和验收。
(三)评审和验收工作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等有关廉政要求。
(四)会议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联系人:张雨中,电话(传真):0431-85096385
王春光,电话:13842080243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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