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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推广延吉市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经验的通知

    

各市(州)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应急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根据《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命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等12个县(市、区)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的通知》(国防减救办发〔2025〕11号),延吉市被授予首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称号。在延边州和延吉市两级党委和政府有力组织下,延吉市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于2023年通过验收,2025年获正式命名。延吉市在创建过程中,全面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有效提升区域综合减灾能力,为我省乃至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请各市(州)、县(市、区)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延吉市经验,推动本地综合减灾能力不断提升。 

  一、充分认识县域综合减灾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 

  县域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开展县域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实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灾害管理理念更新、发展方式转变,统筹发展与安全,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二)开展县域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是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必然要求。突出灾前预防和风险减轻,强化全过程统筹,提升全灾种应对能力,筑牢自然灾害防线。 

  (三)开展县域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是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的有效路径。推动管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完善“防抗救结合”责任链条,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 

  二、学习借鉴延吉市示范创建经验 

  (一)强化组织领导。延吉市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与时间表,定期调度推进,确保创建任务落地见效。 

  (二)整合政策资源。延吉市深入落实国家和省级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部署,结合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提升工程设施与应急能力。 

  (三)压实责任体系。延吉市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机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与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职责,加强基层培训指导,提升履职能力。 

  (四)坚持长效推进。延吉市将防灾减灾救灾作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积小胜为大胜,持续保持区域减灾能力高位运行。 

  三、扎实推进县域综合减灾能力建设 

  (一)补齐短板弱项。各地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国防减救办发〔2025〕2号),全面评估本地工作,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提升计划,纳入规划逐步落实。 

  (二)因地制宜推进。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区分城乡、发达与欠发达区域,分类明确建设重点,逐步拓展内容。基础较好的县(市、区)要积极申报示范县创建。 

  (三)注重实效务实。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搞形式主义的“样板工程”,确保综合减灾能力建设真正惠及于民、取得实效。 

   

吉林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11月10日

发布时间:2025-11-11 14:5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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