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委办〔2021〕19号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深刻吸取近期四起煤矿事故教训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产煤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近期,陕西、山西、湖南和重庆等省(市)所属煤矿企业连续发生四起事故,造成41人死亡、8人失联。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近期四起煤矿事故的通报》和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果断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防事故发生。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防范和遏制事故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多措并举,确保春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深刻吸取教训,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始终保持强烈的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对煤矿各生产系统、生产环节、主要设备和作业现场的分析研判,提前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时、成灾前,全面消除隐患。落实煤矿自查自检、企业内部检查、监管检查三个100%,逐矿形成报告,做到“一矿一册”,严防事故发生。
三、强化高压严管,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紧盯重点地区、重点矿井、重大隐患,强化对高风险煤矿的监管,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警示报告机制,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做到“一矿一方案一专班”,由属地监管部门派员驻矿包干盯守。强化对停产停工矿井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驻矿包保制度,严防明停暗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充分利用提示、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
请各产煤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迅速将此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所有煤矿企业,并于2021年1月31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省应急管理厅煤矿安全综合处。联系人:张雨中,联系电话:0431-80792630(传真)。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四起煤矿事故的通报》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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